亳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若干意见(试行)

字体大小:[] [] []       阅读次数:1001   发布日期:2024-08-01

亳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若干意见(试行)

 

青年律师是律师行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对于整个行业的繁荣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促进亳州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提升亳州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亳州市律师行业党委、亳州市律师协会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特制定以下若干意见。

一、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青年律师成长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建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下简称“律所党支部”)应进一步夯实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将党课教育纳入青年律师的入职必修课程体系。积极倡导并支持青年律师踊跃参与亳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律所 支部活动,加强青年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关心青年律师政治进步,引导青年律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行者。

(二)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律师,树立青年律师正面社会形象。律所党支部应主动承担起青年律师中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加强在青年律师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律师的工作力度,推动青年党员律师队伍的发展。亳州市律师行业党委、亳州市律师协会将适时开展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挖掘、树立一批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青年律师,加大正面宣传,展现亳州青年律师队伍的良好风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建设系统的青年律师成长培训体系,搭建青年律师业务交流学习平台

(三)建立健全“传帮带”培养机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选派政治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律师、资深律师担任青年律师的指导老师,实现以老带新的“传帮带”培养机制。

(四)积极为青年律师搭建业务交流学习平台。鼓励青年律师参与市律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研讨,适时邀请知名学者、律师通过讲座、研讨、座谈会、“青训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着重就青年律师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业务拓展、社交礼仪、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培训。各律师事务所应为青年律师参加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

三、建立扶持青年律师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与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工商联、工会、青联、妇联等组织的协作交流,促进青年律师的业务发展。

(六)建立青年律师与青年法官、青年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交流机制,努力营造相互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执业氛围。

(七)创新青年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的职责和作用,研究解决青年律师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青年律师之间的联系和交往。

(八)通过走访调研、举办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形成本市青年律师基本生存情况和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了解青年律师的生存现状与发展需求。

四、扶持青年律师的其他举措

(九)优先推荐青年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十)通过举办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等活动,丰富青年律师的业余生活,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和团队凝聚力。鼓励青年律师积极参与省律协举办的文体活动,持续指导组建青年律师辩论队、篮球队、足球队等队伍,提高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

(十一)以征文、案例征集等形式,为青年律师提供研究成果发布平台。及时搜集青年律师发表的优秀论文、经办的典型案例等成果,并在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予以展示。

(十二)为规范青年律师出庭着装,增加青年律师归属感、荣誉感。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对首次申请执业并且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青年律师,统一发放律师袍和徽章。

 

 

其他事项

1.此意见所称青年律师,是指执业年限不满5年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内的专职律师。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可参照此意见实施。

2.此意见自2024年8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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