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来源:亳州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1756   发布日期:2015-12-02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安徽省委政法委《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省直政法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亳州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律师协会建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自愿申请或经推荐进入人才库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具有较为丰富的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等工作经验。

  (二)入库的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选优先考虑: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

  2.党员律师

  3.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二、入库方式

  入库方式分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

  (一)自荐。自荐律师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当地律协联络组签署意见后,报市律协审核。

    (二)组织推荐。由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推荐人选,收集相关材料,报市律协审核。

    (三)入选人才库律师将同时推荐为省律协专门律师人才库成员。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人才库入库推荐(自荐)表;

  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参与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案例或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按A4标准纸规格装订,装订顺序如上述提交材料顺序,同时要有封面及目录。

三、入库成员工作任务

  根据市律协的安排,听取信访人诉求,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具体任务是:

  (一)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

  (二)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

  (三)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把关,让业务精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参与进来。

    (二)原则上每个律师事务所推荐律师不少于两名。

  (三)各县区律协联络组认真做好组织报名的宣传工作,为后续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12月20日前,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将材料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发至律协邮箱。

  联系人:桑田

  联系电话:0558-5126772

邮箱:bzlsxh@126.com

    亳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推荐(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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